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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鲜出炉!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18年版):心血管药物

医脉通 2018-05-21

阅读量:1780

5月18日,广东省药学会的官网发布了“关于印发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18年版)》的通知”。通知提到,为了更好地协助各医疗机构制定超说明书用药目录,广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家委员会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》工作组组织编写了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18年版)》,共收入了98种,共计184个可超说明书使用的药品。

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18年版)》完整表单下载,请电脑登录医脉通网站,网址:
group.medlive.cn/topic/111995
为提高工作质量,除广东外,本版目录起草单位加入了北京、四川、安徽、海南等省市的三甲医院。
其中心内科常用药物和心血管疾病用药部分,整理如下:

备注:
1.FDA说明书可在FDA官网上下载:http://www.fda.gov/;
2.本目录仅供医疗机构参考,超说明书用药应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;
3.别名仅作为参考,其意义在于说明该用法超出了这个药名的说明书,并不代表其他相同通用名的药品不能用于该用法。"
入编药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(均为最新版):
1. 美国、欧洲、日本说明书收录;
2.《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》、《临床诊疗指南》(中华医学会著、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)收录;
3. 国际主流指南或共识(如NCCN)收录;
4. Micromedex®有效性、推荐等级在Ⅱb级、证据等级B级或以上;
5. 本专业SCI的I区期刊发表的RCT研究。同时在证据等级、临床需求等基础上进行评估筛选。
知识链接:
超药品说明书用药(off-label use)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用法、用量或适应证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规定范围内,又称“药品说明书外用法”、“药品未注册用法”。
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常常受到争议,但它与不可接受的用法、不合适的用法、未被验证的用法、不正确的用法、违法用法等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早在2010年3月,广东省药学会就印发了《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》,首次对“药品未注册用法”(即,超药品说明书用药)做出了定义,并规定对“off-label use”的使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 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,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;
2. 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;
3. 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;
4.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(或药事管理委员会)及伦理委员会批准;
5. 保护患者的知情权。
起草医疗机构(共29家)
北京大学第三医院
四川省肿瘤医院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(安徽省立医院)
海南省人民医院
广东省人民医院
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
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
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
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
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
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
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
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
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
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
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
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
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
广州市惠爱医院(广州市脑科医院、广州市精神病医院)
深圳市人民医院
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
北京大学深圳医院
深圳市儿童医院
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(南山医院)
信源:广东省药学会官网